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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要防止电子商务中的非法融资行为

20071217

  2007年12月17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防范和制止以电子支付为手段的恶意占压资金、非法套现和转移资金以及非法融资行为。

    《意见》提出,要规范电子商务信息传播行为,优化网络交易环境。一是规范电子商务信息发布内容。防范和制止交易各方在线发布危险化学品、枪支、毒品等违禁品以及色情等非法服务的交易信息。二是规范电子商务信息传播方式。防范和制止恶意链接、干扰性邮件、隐性网络广告等不当宣传方式。三是维护交易信息安全。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盗取商业秘密和提供用户信息给第三方以牟取利益的行为。四是保障信息的有效传播。防范和制止阻碍消费者查询商品信息和自由选择商品的行为。五是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欺诈行为。防范和制止利用网络发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意见》提出,要规范电子支付行为,保障资金流动安全。要防范电子支付金融风险,防范网上非法金融交易活动,规范虚拟货币的流通秩序。要规范电子商务商品配送行为,防范和制止配送延误、实物不符、额外收取运费等行为。